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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指委〔2025〕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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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国高质量 MPA 教育认证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我委组织专家对首批试点单位(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、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、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、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)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项目进行了全面评定。
经审议表决,各试点单位MPA项目均符合《中国高质量MPA教育认证指标体系》标准要求,正式通过中国高质量MPA教育认证(CAMPA),认证有效期为5年(2025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1日)。
根据认证流程,请各试点单位于2028年12月31日前提交《中期进展报告》,详述项目在教育质量提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。如需到期后维持认证,请于2030年6月11日认证期满前提交再认证申请。
认证工作联系人:于建、吴亦菲
联系电话:010-62519150
工作邮箱:mpa@mpa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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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
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2025年6月12日